保母加收洗澡、冷氣費?法務局:已違法
夏季熱浪來襲,加上寶寶不耐熱易流汗生痱子,許多保母會開設冷氣降溫,讓托育環境更舒適。有家長反映保母托嬰收費要額外增收冷氣費、洗澡費,法務局表示此種收費方式已違法。
家有幼兒,請保母協助照顧孩子是廣大家長的托育選項之一,遇上夏日氣溫不斷飆高,BabyHome討論區有家長表示保母欲增收「冷氣費」,讓爸媽困擾這筆錢該給還是不給?「合約裡沒有這一條,為何要給?」「保母自己也有吹,我覺得不合理」「不給的話,擔心保母不會善待孩子」。「我們多付1000元,但她很節省,就算她說有開我也不相信。」「夏天要加冷氣費,冬天該不會也要加暖氣費?」
站在保母立場則認為,家中受托的寶寶不開冷氣無法好好照顧,但電費昂貴不斷漲價,向家長要求冷氣費用來補貼,應該說得過去。新北市保母協會對此問題回覆:「托育費用、成本已包含在托育服務中之各項費用,針對電費增加之問題不適宜再另外收費。」
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對此爭議也表示,保母托育費用的「得收項目」為延長托育費用、節慶獎金或禮品及副食品,保母不得巧立名目收取「應收項目」和「得收項目」以外之費用,例如:沐浴費、冷氣費、散步費等。
建議家長選擇保母前應多打聽比較,並一定要簽立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,與保母明確議定托育內容並載明於契約,以確保自身及幼兒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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